天蓝水碧青山秀 大美龙江景色新
优良天比例92.9%、国考断面劣V类水质全部消除……我省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4日,记者从2020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2020年黑龙江省生态环境持续改善,平均优良天数、水环境持续向好,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自然生态改善明显。
优良天数比例达92.9%
2020年,全省削减散煤319.51万吨。累计淘汰改造县级以上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小锅炉3302台,落实超低排放煤电机组106台,治理“散乱污”企业1454家。
污染物排放进一步减少,全省大气环境质量保持优良,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92.9%,较2015年提高6个百分点。全省平均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同比降低0.2个百分点,全省酸雨频率为0。
国考断面劣V类水质全部消除
2020年,黑龙江省四大水系水质持续向好,松花江、乌苏里江和绥芬河干流的水质状况均为良好,黑龙江干流水质达到考核目标要求。
2020年,全省62个国控考核断面优良水体比例为74.2%,较2015年提高11.3个百分点。国考断面劣V类水质全部消除,43个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全部得到整治。
建成城市排水管网1.72万公里
截至2020年底,全省县级以上城市累计建成排水管网1.72万公里,累计建成污水处理厂118座,日污水处理493万吨。全省累计建成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设施91座,日处理2.81万吨。城市、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99.76%和97.94%。
治理能力提升,带来了生态转好,2020年,全省共有自然保护地331个。已建成的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区)4个、国家级生态乡(镇)126个。全省森林覆盖率为4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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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建设环境监测网
“十三五”以来,全省初步建成了覆盖水、大气、土壤、生态、噪声等环境要素的监测网络。
今年将持续推进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开展县级以上城市区域声环境质量、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和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做好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和农村环境质量监测。
推动水源地保护
今年,全省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围绕编制好一个规划,保护好一方水源,消灭两个劣V类水体,重点推进科学谋划“十四五”工作、推动水源地保护、开展劣V类水体治理、推进工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推进重点流域环境问题综合整治5个方面工作。
开展“绿盾”行动
持续组织“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监督工作,建立自然保护地现代化监管体系,通过卫星遥感监测、媒体曝光、群众举报和日常监督等方式,严肃查处各类破坏生态行为,督促问题整改到位。(哈尔滨日报 李木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