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旅游广告发布不得有这些行为

发表时间:2023-04-28 来源:哈尔滨文明网
  “五一”假期临近,旅游市场强劲回暖,记者从哈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为切实规范旅游广告市场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25日,该局依据相关规定,发布“关于对旅游广告发布行为的提示书”。
  哈市市场监管局要求,发布的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以健康的表现形式表达广告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发布者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同时,发布广告对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成分、价格、生产者、有限期限、允诺等或者对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允诺等有表示的,应当准确、清楚、明白。旅游广告不得违法使用“最高级”“最佳”“国家级”等用语。旅游广告中宣传旅游景区质量等级时,应当规范使用《旅游景区质量等级管理办法》中质量等级如“国家5A级景区”“国家4A级景区”等,不得使用类似“国家级5A景区”的表述方式。
  另外,广告发布主体自行发布互联网广告,应加强审核,建立广告档案并及时更新,相关档案保存时间自广告发布行为终结之日起不少于三年。发布含有链接的互联网广告,应当核对下一级链接中与前端广告相关的广告内容。消费者如发现旅游广告有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来源: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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