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市民政局多措并举为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提供保障

发表时间:2023-06-01 来源:哈尔滨文明网
  在5月31日召开的推进哈尔滨市儿童友好城市建设新闻发布会上,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就民政部门在儿童友好城市创建中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特殊儿童群体主要做的工作等方面内容进行了介绍。
  据市民政局副局长丁庆海介绍,近年来,该局聚焦精准保障、强化关爱服务,多措并举努力为特殊儿童群体健康成长提供坚实保障。在提高孤儿生活费标准,强化基本生活保障方面,市民政局建立孤儿基本生活费自然增长机制,明确每年按照上年度全市城镇居民家庭年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幅度,对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进行调整,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费随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而增长。持续提高全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2022年,机构养育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2585元/人月,增幅达10%;散居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高到2255元/人月,增幅达36.7%。艾滋病病毒感染儿童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参照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执行,我市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处于东北地区四个副省级城市前列。
  在扩大保障覆盖面,完善保障工作体系方面,哈市民政部门聚焦特殊儿童群体的现实需求,实施“福彩圆梦•孤儿助学工程”“孤儿医疗康复明天计划”项目,协调相关部门,将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到价格临时补贴和医疗救助范围。将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孤儿同等“助学工程”范围,符合条件的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入学就读期间,每人每学年资助1万元助学金,将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每一个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手中。
  在加强工作队伍建设,构建儿童工作网络方面,民政部门在乡镇(街道)设置304名儿童督导员、在村(社区)设置2930名儿童主任,实现基层儿童工作队伍全覆盖。构建起市、区县(市)、乡镇(街道)、社区(村)四级儿童工作网络,对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定期开展走访排查、动态管理,及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关爱救助。

  下一步,民政部门将精准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政策,明确保障对象,规范认定流程,落实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持续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费标准,提升儿童生活质量。同时,推进市、区县(市)未成年人保护机构建设和乡镇(街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站建设,提高城乡社区儿童之家建设、管理水平,提升服务能力,打通儿童服务的“最后一公里”。另外,充分发挥基层儿童工作队伍的作用,强化对儿童服务对象的走访探视、动态管理。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加大困境儿童保障力度。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进一步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体系,形成关爱保护工作长效机制。(冰城 + 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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