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全体导游员:
提高服务质量、加强行业自律是我们的工作目标。导游员群体一旦发现涉嫌“未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不合理低价游”“导游违规执业”等违法线索,一定留存证据,坚决向行政主管部门或执法部门反映举报。将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从业人员,坚决清理出行业组织会员队伍,并予以公开通报,提示合作风险。
一、严格遵守《旅游法》《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自身行为,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不向游客索要小费,不强迫或者变相强迫游客购物和参加自费项目:不擅自变更行程,不擅自增加、减少或者终止旅游项目,不欺客宰客,争做遵纪守法、诚信服务的模范;旅行途中遇旅游突发事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处理,并第一时间上报所在企业和当地旅游主管部门。
二、坚持全心全意为游客服务的宗旨,认真做好导游服务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服务程序不走样,服务环节不减少,服务标准不降低,接待好每一个旅游团,照顾好每一位旅游者,争做优质服务,游客满意的标兵。
三、大力宣传我省、我市旅游,积极向海内外游客推介我省、我市优美的自然环境、深厚的民族文化及红色文化,大力宣传贯彻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成就,树立和维护“冰城夏都”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充分展示哈尔滨旅游的无穷魅力,争做倡导文明旅游、传播文明之风的使者。
四、要强化优质服务意识,推崇品质旅游,树立和维护“冰城夏都”城市旅游品牌形象。合法合规执业,坚决抵制 “不合理低价游”“导游违规执业”,培育“服务有价值”的社会氛围并拒绝零报酬,坚决抵制不正之风。
哈尔滨市旅游协会
2021年4月30日